第20期
尖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基金抗风险和调剂能力,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我县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
一是启动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4月21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正式启动,目前该项已基本完成。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但因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多,居住分散,流动人员多等原因,采集工作面临较大困难,我局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乡镇合管办协调,力争全面及时准确完成社保卡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
二是上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6月底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上解到州医保,为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省级统筹奠定基础。
三是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我县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分别于2012年10月22日、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是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合)人员均为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参保(合)的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报后,个人自付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在我省的省级十大定点医疗机构设定了大病结算服务窗口,随时为参保人员进行现场报销。参保的城镇职工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报后,个人自付部分达到起付线7000元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由州医保局在年底统一结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极大地减轻了参保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